简单来说:是的,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27年底前继续有效,但需要注意政策的细节和适用范围。
下面我为您详细梳理一下目前(2024-2027年)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增值税优惠政策:

核心政策:增值税减免
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),关键政策如下:
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)免征增值税
这是最核心的一条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,如果您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或者按季度申报,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),免征增值税。
注意:这里指的是“不含税销售额”。如果您开具的是“免税”普通发票,那么总收入直接计算;如果开具的是“1%征收率”的发票,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判断。
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
如果您的季度销售额超过了30万元,那么需要就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。
但是,对于原本适用3%征收率的业务(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的业务),征收率减按1% 执行。这个政策同样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。
政策执行要点总结(一张表看懂)
情况 | 计税方式 | 政策依据 |
|---|---|---|
季度销售额 ≤ 30万元 | 免征增值税 |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|
季度销售额 > 30万元 | 就全部销售额,按1%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|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|
政策有效期:上述两项核心政策均实施至 2027年12月31日。所以,只要没有新的政策变动,在今年(2024年)以及未来几年内,这个框架是稳定的。
需要注意的关键细节
发票类型很重要:
增值税专用发票:如果您向客户开具或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那么这部分发票的销售额无法享受免税,无论总额是否超过30万,都需要按1%的税率正常缴税。并且,专票的税款购买方可以抵扣。
增值税普通发票:可以享受免税政策。在季度30万以内,开具注明“免税”的普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。
“销售额”的口径:
这里的销售额是指您发生的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额(包括不开票收入)。
如果您有兼营不同项目,需要合并计算。
附加税费的优惠:
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后,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。
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% 的附加税费优惠。这个政策也延续到了2027年底。
举例说明
例子A(免税情况):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二季度总收入为28万元(均为开具普通发票),因为28万元 < 30万元,所以该季度无需缴纳增值税。
例子B(减按1%征税情况):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二季度总收入为40万元。其中,35万元是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,5万元是开具专用发票的收入。
专票部分(5万):必须缴税。应纳税额 = 50,000 / (1+1%) * 1% ≈ 495元。
普票部分(35万):因为总销售额40万已超过30万免税标准,所以35万的普票收入也需要缴税。应纳税额 = 350,000 / (1+1%) * 1% ≈ 3,465元。
该季度总增值税额 ≈ 495 + 3,465 = 3,960元。
总结
请您放心,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今年(2024年)依然有效,并且政策框架已明确到2027年底。
您的操作建议:
如果您的业务量稳定,预计每个季度销售额都不会超过30万元,可以继续开具“免税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如果某些季度销售额会超过30万元,或者有客户要求开具专票,那么您需要按1%的税率正常申报纳税。
最后,税务政策可能因地区或特定行业有细微差异,最稳妥的做法是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的财税顾问,他们能根据您的具体经营情况给出最准确的指导。